阿花如愿以偿地得到了合照一张,开心到爆炸。

    方羡白送阿花回到家,就走了。

    阿花想叫他进屋喝一杯茶。虽然屋子太乱有点不好意思。幸好的是方羡白拒绝了。阿花也松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“阿花,在四十五世纪你到底是怎么迷路的!路痴这种东西连现代科技也治不了吗?”阿瓜得知她惊险的遭遇后,不由地吐槽道。

    “厉害了,阿花。你居然要到合照了。真的很帅耶。连社恐十级都能克服的帅哥。”阿夏注意点不同。

    “我还是比较喜欢更得劲的男人。”阿毛跟着说。

    阿花摸头。“好好好,都知道你最喜欢肌肉男了。”

    “当然是肌肉最棒了。”阿毛举起手臂展示了一下肱二头肌,还不够发达呢。

    “那你也没必要把自己也练成女金刚吧。”阿瓜疑惑道。

    “匀称和谐才是最重要的。”阿夏发表意见。

    众人的话题越跑越偏,到结束的时候已经想不起来开始话题是什么了。

    闲聊一番后,阿花去了厨房。

    昨天没有用上厨房呢。今天一定要开张。

    阿花郑重地洗漱了之后,拿出自己最喜欢的锅子。是个颜色很正的珐琅锅。怎么形容那种红色呢?

    玫瑰红太过艳俗,宝石红不够灿烂,石榴红太透了……阿花找不到合适的形容。但是这是她见过的最最好看的颜色。

    阿花十分珍惜地使用。

    这是在新家第一次开火,当然要用上最好的厨具。

    阿花想了想,决定做她最擅长的炖牛肉。

    牛肉过水,洗干净,用锋利的厨刀改成方块状,切好后先晾一会儿。将表面的水分擦干,再用牛油煎成两面焦黄就盛起来。

    煎过牛肉的牛油拿来炒大蒜片和洋葱末。阿花喜欢生姜,还放了不少的姜片进去炒。

    然后就简单了。

    将牛肉、炒过的佐料放进炖锅里,再放入迷迭香、豆蔻、丁香、桂皮。为了之后的口感,还是把这些松散的香料装进茶包袋子里,再放入汤里比较好。

    倒入烧酒和酱油,再将水加到锅子的八分满。

    盖上盖子,大火煮沸以后,改小火炖就是了。炖上三四个小时,就可以吃了。

    听起来很简单,但是菜谱上有很多模糊的字眼啊。比如少许和几勺。这个少许到底是多少?这个几勺的勺子到底多大?